穿井得一人
吕不韦〔先秦〕
宋之丁氏,家无井,而出溉汲,常一人居外。及其家穿井,告人曰:“吾穿井得一人。”有闻而传之者曰:“丁氏穿井得一人。”国人道之,闻之于宋君。宋君令人问之于丁氏,丁氏对曰:“得一人之使,非得一人于井中也。”求闻之若此,不若无闻也。(之于 一作:诸)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宋国的一户姓丁的人家,家中没有井,需要到外面打水浇地,经常派一人停留在外面专管打水。等到他家打了水井的时候,丁氏告诉别人说:“我家打水井得到了一个人。”有人听了就去传播:“丁家挖井挖到了一个人。”居住在国都中的人都在谈论这件事,使宋国的国君知道了这件事。宋国国君派人向丁氏询问情况,丁氏回答说:“多得到一个人的劳力,不是在井内挖到了一个人。”像这样得到的消息,还不如不知道。
注释
宋:周代诸侯国,在今河南商丘一带。
而:于是,就。
溉汲:打水浇田。溉:浇灌;灌溉。汲:从井里取水。
居:停留。
及:待,等到。
启示
①道听途说不能轻信,不能盲从,更不能以讹传讹。
②不要轻信流言,眼见为实,耳听为虚。
③在现实生活中对待传闻要有调查研究的审慎态度和去伪存真的求实精神。
简析
《穿井得一人》出自《吕氏春秋》。这则故事精简地揭示了信息传播中容易出现的误解和失真现象。丁氏原本只是说挖井后节省了人力,但传言却逐渐变形,最终变成了丁氏挖井挖出了一个人。这种误传不仅曲解了丁氏的原意,还可能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和误解。全文阐明这样一个道理:在信息传播过程中要保持警惕,避免轻信谣言,同时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辞,避免因表述不清而引起误解。
吕不韦
吕不韦(前292年—前235年),姜姓,吕氏,名不韦,卫国濮阳(今河南省安阳市滑县)人。战国末年著名商人、政治家、思想家,官至秦国丞相。吕不韦主持编纂《吕氏春秋》(又名《吕览》),有八览、六论、十二纪共20余万言,汇合了先秦各派学说,“兼儒墨,合名法”,故史称“杂家”。书成之日,悬于国门,声称能改动一字者赏千金。此为“一字千金”。后因嫪毐集团叛乱事受牵连,被免除相邦职务,出居河南封地。不久,秦王政复命让其举家迁蜀,吕不韦担心被诛杀,于是饮鸩自尽。 9篇诗文 57条名句
黄鸟
诗经·国风·秦风〔先秦〕
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彼苍者天 一作:彼苍天者)
交交黄鸟,止于桑。谁从穆公?子车仲行。维此仲行,百夫之防。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彼苍者天 一作:彼苍天者)
交交黄鸟,止于楚。谁从穆公?子车鍼虎。维此鍼虎,百夫之御。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彼苍者天 一作:彼苍天者)
左传·隐公六年
左丘明〔先秦〕
六年春,郑人来渝平,更成也。
翼九宗五正顷父之子嘉父逆晋侯于随,纳诸鄂。晋人谓之鄂侯。
夏,盟于艾,始平于齐也。
五月庚申,郑伯侵陈,大获。往岁,郑伯请成于陈,陈侯不许。五父谏曰:“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君其许郑。”陈侯曰:“宋、卫实难,郑何能为?”遂不许,君子曰:“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其陈桓公之谓乎?长恶不悛,从自及也。虽欲救之,其将能乎?《商书》曰:‘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乡迩,其犹可扑灭?’周任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蕰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则善者信矣。’”
冬,京师来告饥。公为之请籴于宋、卫、齐、郑,礼也。
郑伯如周,始朝桓王也。王不礼焉。周桓公言于王曰:“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善郑以劝来者,犹惧不蔇,况不礼焉。郑不来矣!”
巷伯
诗经·小雅〔先秦〕
萋兮斐兮,成是贝锦。彼谮人者,亦已大甚!
哆兮侈兮,成是南箕。彼谮人者,谁适与谋。
缉缉翩翩,谋欲谮人。慎尔言也,谓尔不信。
捷捷幡幡,谋欲谮言。岂不尔受?既其女迁。
骄人好好,劳人草草。苍天苍天,视彼骄人,矜此劳人。
彼谮人者,谁适与谋?取彼谮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
杨园之道,猗于亩丘。寺人孟子,作为此诗。凡百君子,敬而听之。